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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镇江市建设工程、数字经济(电子信息)、机械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3 16:54:04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建设工程、数字经济(电子信息)、机械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数字经济(电子信息)、机械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并缴纳社保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申报评审层次

(一)建设工程副高级、正高级。

(二)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副高级、正高级。

(三)机械工程副高级。

申报时间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7月11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得补报。

2.申报方式: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

申报考核认定正、副高级职称的,应在申报类型选择“考核认定(绿色通道)”。

申报评审政策

(一)评价标准:

申报人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及《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江苏省数字经济(电子信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6号)、《江苏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号)执行,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高级职称资历要求: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师资格后,从事 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年。
2.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位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

正高级职称资历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

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二)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3、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须满足90学时,之前年份按原学时计算(见《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汇总表》)。

公需科目学习主要采取远程网络视频授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三)技能人才: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 作满 4 年,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重点支持:

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直接申报考核认定正、副高级职称。

申报人在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应远高于现行职称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得到社会和业内专家广泛认可,足以弥补其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缺项,能够支撑其跨层级晋升职称,并由本领域2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关于做好2025年度镇江市建设工程、数字经济(电子信息)、机械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级职称纸质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

《江苏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号)

《江苏省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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